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财政部: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

Z 78 0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此次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部分税费优惠中,有一项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这些税费优惠呢?

据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设立的一项政府性基金,向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收取,基金收入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财政部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此外,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底。

财政部副部长 朱忠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将对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特别是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税务总局、中国残联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持续跟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实施情况,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的红利。

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减少至50项

据介绍,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通过清理、降标、规范、治乱等方式,取消、停征和减免了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前,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0项,减少幅度约73%,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2项,减少幅度约70%;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0项,减少幅度约33%。总体看,一系列降费减负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财政部: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的相关内容,查看其它热门资讯请持续关注站长创业网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