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解决一起持续多年探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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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鼓楼积极探索协同性化解、实质性化解、源头性化解“三化机制”,开展行政诉前调解新路径,龙岩某矿业公司一起因水源保护而持续多年的探矿权注销补偿纠纷,终于得以圆满化解。

龙岩某矿业公司持有《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准许的勘查项目位于福建省永定县(现永定区)上下湖矿区,矿种属于铌(钽)矿地质,后该份许可证由原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再次核准保留,有效期限至2019年6月2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各地政府也对辖区内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现存矿业权进行全面的梳理、清理,根据《全省矿业权与保护区套合分析报告》,案涉位于永定县上下湖矿区铌(钽)矿地质详查探矿权矿界址范围与永定县龙寨水库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重叠率过高,继续行使探矿权很有可能会对水库的水源造成影响。为了保障当地群众的饮水安全,永定区政府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出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各类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清理工作分类处理的函》,建议将案涉探矿权整体注销。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2月作出《关于不再保留永定县上下湖矿区铌(钽)矿探矿权的通知》,告知原告不再保留案涉探矿权。

在探矿权被注销后,龙岩某矿业公司向所在地提起了行政诉讼谋求救济,由于诉请对象不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原因,该诉请被逐级驳回,后,龙岩某矿业公司尝试在鼓楼提起新的行政赔偿及行政补偿诉讼。

经办法官叶家耀在收到案件后,对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此前的裁判卷宗进行了细致的查阅,经过分析研判,认为龙岩某矿业公司在本案中因保护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的情况,符合行政许可法中的“行政补偿”的相关法律要件,鉴于行政机关并不存在违法行为,经过法官的释明建议,龙岩某矿业公司另行提起了行政补偿之诉并参加了由鼓楼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主持的诉前调解。

图为调解现场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水源区的环境保护涉及到群众的饮水安全,是不容忽视的头等大事,当排查发现探矿权与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叠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但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予以维护,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意。

经过行政庭法官的积极协调,调解员吴奋的耐心调解,矛盾双方就争议的补偿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协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及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对龙岩某矿业公司的实际投资情况予以认可,龙岩某矿业公司也充分理解家乡政府对水源地保护以及当地群众饮水安全需求的重视,主动将补偿标准由初的1160万元进行了调整。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龙岩永定区政府对龙岩某矿业公司探矿权注销作出行政补偿147.533万元。一场因环境保护引发的多年行政争议,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获得补偿款后,龙岩某矿业公司特意派代表给鼓楼送来一面“多年纠纷终化解,一枝一叶总关情”锦旗,多年的等待,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诉讼需求,提高化解实效,鼓楼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设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邀请熟悉行政纠纷处理的退休法律专家担任工作室的特约调解员,对适合诉前调解且当事人同意接受调解的行政纠纷,转入诉前调解流程,特约调解员运用沟通、协调、疏导、劝解等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加强府院联动,积极协调党委、政府、人大各方面力量,推动属地积极与当地行政机关互动沟通,理性、平和、依法解决争议,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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