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排放期货怎么交易(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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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张晓燕,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鑫苑金融科技研究中心研究专员殷子涵,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助理研究员李志勇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影响企业排放意愿、调节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市场化工具,受到越来越多国家政府的重视。自2021年全国碳市场正式建成,碳排放权市场将在中国迈向“30碳达峰·60碳中和”目标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价值。欧盟碳市场EU ETS作为世界上首个和成熟的碳市场,为各国碳市场的设计筹建提供了宝贵经验,对完善中国碳市场也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全球零碳浪潮与碳排放权市场

自工业革命以来,伴随着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急速上升,温室效应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的潜在破坏已引发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关注和担忧,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成为全球共识。

1992年6月,150多个国家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目标是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水平。5年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作为公约的补充条款在日本京都通过,后被称为《京都议定书》。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成为首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规。《京都议定书》引入市场手段来调节全球碳排放量的问题,规定各个国家减排情况可按照某种机制进行认证,从而形成可以统计减排总量的“凭证”,作为行使碳排放权利的度量。对于企业而言,受监管企业每年完成生产后必须缴纳相应温室气体排放当量的凭证,否则将会受到惩罚。减排效率高的企业可以在碳排放权市场卖出剩余凭证,超量排放的企业可以购买凭证,以此补偿自身超量排放的温室气体。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国际减排合作机制,使得减排行动在国际之间可协作往来,分别是:贸易机制(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简称IET)、联合履约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不同国家在构建碳配额产品时将考虑以其中某个机制为基础,使得配额能够参与国际流通。其中,IET、JI是发达国家之间实行的减排合作机制。CDM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减排合作机制,该机制推崇发达国家通过资金、技术等形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减排合作,取得“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CERs)。

2015年底,《巴黎协定》在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巴黎气候大会)上通过,其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此后,各国政府积极公布零碳排放目标,实现碳中和,如奥地利、冰岛等计划在2040年,英国、美国、法国、韩国等计划在2050年。2020年,我国提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从《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与各国宣布的碳中和愿景不难看出,碳排放权市场的影响将在地区和国际的零碳浪潮中越发深远。

欧盟碳市场建设的经验

欧盟碳市场的四个阶段

2005年,欧盟碳市场EU ETS(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e System,简称EU ETS)正式启动,作为世界上首个和成熟的碳市场,为各国碳市场的设计筹建提供了宝贵经验,对完善中国碳市场也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EU ETS采用“基于总量”的调控方式,强调先通过政府控制在一级市场发行的配额总量来调节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水平,再让排放主体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卖配额,以实现对碳配额的市场定价,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主体履行减排义务,实现减排目标。主要碳金融基础产品为欧盟碳配额EUAs(European Union Allowance,简称EUA),随着发展也出现了欧洲航空碳排放配额EUAAs、各种合作机制下的核证减排量CERs(基于CDM)、减排单位ERUs(基于JI)等产品,以及相关期权、期货等衍生品。

2022年11月,欧盟碳排放配额(EUA)现货总成交量63.70万吨,总成交金额4814.37万欧元,现货成交均价75.58欧元/吨;期货总成交量7.34亿吨,总成交金额557.70亿欧元,期货成交均价76.02欧元/吨。EU ETS是世界上第一个碳市场,也是当今世界成熟、交易量大、运营经验丰富的市场。自建立以来,EU ETS共经历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EU ETS的配额分配方式一直在变化。

欧盟碳市场早期的历史法免费分配

探究配额分配机制对完善碳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分配机制将直接影响市场价格。碳配额的分配发放大致经历四个阶段:(1)阶段性配额总量的确定;(2)配额发放至排放主体;(3)参与主体在碳市场进行配额买卖;(4)根据排放情况上缴对应配额或碳,否则受到处罚。

EU ETS第一阶段主要管控的是电力及制造部门,在2012年纳入航空部门,并规定航空部门使用EUAAs(EU Aviation Allowances)作为排放抵扣配额。

欧盟EU ETS中碳配额EUAs在第一、第二阶段的分配方式大致相同,都是基于总量确定减排目标,各成员国基于“历史法”决定自身NAPs计划(National Allocation Plans,简称NAPs)汇总给欧盟委员会以统计发放配额总量,再免费分配给减排主体。其中,“历史法”指根据控排企业或行业的历史碳排放量确定基准,以此确定在总碳排放权分配中的份额。由于历史法通过历史排放情况来确定下期份额,秉承“用多分多,用少分少”的理念,所以在该机制下,历史法出现了奖励企业在短期超量排放的不合理现象……

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3年2月刊(总第111期)。

本文编辑: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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