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收益计算方法摊余成本法(银行理财摊余成本法或大幅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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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债市波动不断,银行理财的赎回压力陡升。为了消除持有净值波动风险,多家理财公司推出新的“卖点”——以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低波产品。

以杭州银行为例,其近期发行丰裕固收(稳利低波款)的宣传单页上直接写着:“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净值曲线相对平滑,产品整体的抗波动能力大幅度提升。”

其实在资管新规过度期之后,大多数银行理财已经采用了更加直观反应市场波动的市值法进行估值,而原本无法显示市场波动的“摊余成本法”仅在部分封闭式理财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中使用。

有分析人士指出,仅仅重拾“摊余成本法”只能让银行理财收益看起来平稳。但市场波动一直存在,留住客户仍需理财公司不断增强投研能力以及投资者 *** ,让投资者更佳了解市场。

多家理财公司推出低波动产品

近期,多家银行理财公司纷纷推出新品,“低波动”成为主要的卖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理财产品中,已有多家理财公司将“摊余成本法”估值写在了宣传单页上。

“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净值曲线相对平滑,产品整体的抗波动能力大幅度提升。”杭州银行近期发行丰裕固收(稳利低波款)的宣传单页上,该公司表示,从投资策略来看,该产品与之前发行的同系列产品的主要区别在于配置的债券资产的期限,100%配置于与产品期限匹配的资产并持有到期,这一配置的好处在于持有至到期可以获得确定的票息收益。

不仅如此,华夏理财发行了“华夏理财固收纯债封闭式12号453天”产品亦采用了摊余成本法。而苏银理财发布的“启源现金1号”,亦将“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收益较为稳定”写在产品特点的首要位置上,并将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不同估值下理财产品收益率曲线走势图对比列在了低波动下方。

截图自苏银理财微信公号宣传内容。

一位理财公司人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尽管资管新规总体是要求银行理财更多采用市值法对银行理财收益进行估值,但封闭式理财产品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仍可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因此上述理财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是合规产品。

“现在债市波动依然存在,摊余成本法估值可能会让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看起来没有太大的波动,这也是为了留住客户。”上述理财公司人士坦言,债市的波动让理财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赎回,这已经对部分理财公司的规模产生影响,因此部分理财公司不得不想尽办法留住客户。

理财非理性抛售成了债市波动重要原因?

市场普遍认为,是债市的波动,让银行理财净值不断出现回撤。但有业内人士却认为,是理财市场的非理性赎回,导致了债市的持续波动。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直言,债市波动尽管开始是由于防疫的放松、房地产加码等利好因素所致,但随后的非理性波动则主要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对市场的影响。市值法估值让投资者更加真实地感受到了市场的波动,这让部分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投资者形成恐慌情绪,并非理性地赎回资金,造成市场的踩踏。

红塔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亦指出,当前的债券市场,尤其是信用债市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及同业存单收益率明显上行,陷入了一轮“抛售潮”。而债券市场收益率快速上行与“非理性抛售”大概率来源于银行理财赎回所造成的恶性循环。

李奇霖进一步解释,在资管新规以前,理财产品的估值多是成本法、预期收益型报价,产品是资金池运作。这种模式在债券市场波动和买理财的投资者之间建立了缓冲地带,只要债券市场不跌太惨,买理财的投资者基本感受不到债券市场的波动。但资管新规后,净值型的产品其业绩表现与债券市场收益率是高度相关的,而债券市场收益率上行的时候净值往往会跟着跌。

“这会严重降低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持有体验。”李奇霖表示,去银行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一般都是风险偏好低,感情上很难接受理财产品还会“亏钱”的事实。

而根据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的估算,全市场每日理财赎回规模500亿以上,峰值压力或达到1000亿到2000亿。

不过,在王一峰看来,短期看,资金利率触顶回落,理财净值逐步修复态势如能延续,有助于缓释赎回压力、稳定理财规模。而从中长期来看,赎回事件有利于理财业务更加健康发展。本次理财赎回事件可以看作是在“资管新规”之后,产品净值化改造完成之际,货币市场利率短期快速上行对理财市场的压力测试。未来,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变得更为复杂及金融市场的自身发展,净值波动幅度加大甚至破净或将成为“新常态”,需要持续深化投资者 *** 。

摊余成本法恐难重新大行其道

业内人士预计,摊余成本法估值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不会就此大行其道。多家理财公司人士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目前暂未打算大规模增加发行摊余成本法估值进行的理财产品。

廖志明亦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类型十分有限,预计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不会成为主流,只是阶段性的策略选择。当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主要是封闭式的理财产品,但市场普遍更青睐于开放式的理财产品。

金融监管资深专家周毅钦亦认为,为了迎合有客户对流动性的需要,理财公司近年来加大了开放式理财产品的发行力度。目前开放式与封闭式的比例约在83:17左右,封闭式理财的占比下降较快,甚至略有失衡。

“开放式理财占比大幅上升,意味着一旦市场出现波动,对理财公司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较高。”周毅钦认为,监管层不会放松对银行理财采用市值法进行估值的要求,但建议未来或可以适度引导理财公司平衡好开放式和封闭式产品的比例,以降低开放式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敞口。

此外,另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市值法估值则是让产品的净值波动更及时有效地反映市场变化对产品净值波动的影响,有利于投资者更清楚地看清产品净值波动的风险。同时,市值法估值下,产品边际投资收益可能高于预期,投资者有机会享受到管理人专业运作能力带来的超额收益,实现风险和收益的进一步匹配。

廖志明亦建议,相较于推出更多通过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有能力的理财公司当前反而应更多推出利用市值法估值的产品。当前信用债市场已经出现了过度调整,接下来债券市场的盈利机会亦相应增加。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之下的银行理财收益看起来稳健,但却可能让客户错失赚取更多收益的良机。而市值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则可能进一步为投资者赚取更高的收益。

王一峰则认为,随着票息的积累、估值的修复,理财赎回压力将有所缓释。虽然资金短期赎回流出增加,但这种资金避险行为并不会持续冲击市场资金面,而更多表现为流动性的阶段性冻结,仅资金在银行体系的存在形态。随着市场的稳定,投资者或重新回流购买理财。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姜樊 编辑 陈莉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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