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欠2.57亿元!生物谷实控人伙同董秘“助”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3.56亿元:实控人林艳和拟终生禁入证券市场、董秘贺元拟10年禁入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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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物谷亿元级别非经营性资金被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一案,有了新进展。据悉,该笔被占用资金目前已归还0.2亿元,尚有2.57亿元未归还。与此同时,基于“决策、实施及隐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行为”,生物谷实控人兼控股股东实控人林艳和被证监会云南监管局拟处以终生禁入证券市场;基于“具体实施及隐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行为”,贺元被云南监管局拟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实控人兼时任董事长+董秘兼财务总监:“提款”上市公司3.5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即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沙江投资)累计占用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生物谷)资金3.56亿元,日占用高余额为2.77亿元。

  其中,据生物谷近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为满足金沙江投资资金需求,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3 月,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 2.77亿元,其中 2021 年度占用资金 1.22 亿元,2022 年 1 月至 3 月占用资金 1.55 亿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审理日已归还占用资金 0.2亿元,未归还占用资金 2.57 亿元。

  另外,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林艳和安排贺元以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名义,先后将生物谷银行承兑汇票 78,764,377.04 元(约0.79亿元)背书给北京伟鸿科技有限公司等 3 家机构,但 3 家机构并未将贴现资金转给生物谷,而是转给了金沙江投资,形成资金占用,金沙江投资以占用贴现资金的方式实际占用了生物谷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中 2021 年度占用67,115,237.50 元(约0.67亿元),归还 39,061,315.34 元(约0.39亿元),2022 年 1 月份占用11,649,139.54 元(约0.12亿元),归还 39,703,061.70 元(约0.40亿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审理日,上述被占用票据已全部归还。

  据悉,林艳和系生物谷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时任生物谷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亦是金沙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金沙江投资是生物谷的控股股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4 号)第六十五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林艳和、金沙江投资依法构成生物谷的关联方。另外,贺元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对于上述被占用资金的用途,生物谷披露的公告显示,上述被占用资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资日常营运、为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旅游项目提供资金等用途。

  东窗事发、证监局处罚涉及多方:实控人辞任董事长、拟终生禁入证券市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上述生物谷资金被违规占用一事,终还是被监管查实。今年7月份,北交所为此先后发布了多条相关监管措施。

  其中,《关于给予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具体指出了多方的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金沙江作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未履行承诺负有主要责任,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4.3.7 条、第 4.3.5 条;承诺未实际履行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4.5.3 条。

  其次,林艳和作为金沙江董事长、法人代表,金沙江、生物谷实际控制人,决策组织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对委托理财、票据背书的资金划转进行了签批,造成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及承诺未履行负有主要责任,其中资金占用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4.2.10 条、第 4.3.5 条、第 4.3.7 条,信息披露违规违反了《上市规则》第5.1.1 条、第 5.1.2 条,承诺未实际履行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5 条、第 4.5.3 条。

  另外,生物谷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8.3.8 条;生物谷未及时披露重大交易行为,违反了《上 市规则》第 1.5 条、第 5.1.1 条、第 7.1.2 条。

  此外,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贺元对委托理财、票据背书的资金划转进行了签批,为具体经办人,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1.5 条、第 4.2.10 条、第5.1.2 条。

  根据云南证监局发布的新监管处罚,即生物谷9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当事人林艳和隐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事项导致生物谷未能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未全部履行还款承诺,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审理日仍有 2.57 亿元占用资金未归还生物谷,致使投资者利益受到特别严重损害,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以下简称《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林艳和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贺元行为恶劣,严重损害生物谷投资者利益,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贺元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生物谷资金被占用一事,东窗事发后,生物谷实控人兼时任董事长林艳和火速辞任董事长一职。生物谷7月25日披露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辞职公告》

  该公告显示,上述被占用资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资日常营运、为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旅游项目提供资金等用途。林艳和、金沙江投资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事项,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书面通知生物谷,导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时披露。

  需要注意的是,该起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一案,除了上市公司相关方被依法处罚之外,相关券商也被出具警示函。

  资金被占用案“祸及”2022年半年报: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超70%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生物谷资金被占用一事,已经影响到其2022年的半年报,并为此引来了北交所的询问函,具体涉及经营业绩、资金占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中,关于经营业绩。北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及,“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2.82 亿元,同比增加 0.37%;毛利率为 79.80%,同比增加 0.88 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为 581.99 万元,同比下降 77.43%,你公司解释主要是对尚未归还的资金占用款计提坏账准备 1,335 万元导致,扣除该影响后,公司净利润仍呈下降趋势;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为-1,025.10 万元,同比下降 239.43%。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净额为 1,607.10 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金额达1,760.11 万元。本报告期新增‘灯盏花系列民族药创新改良项目’政府补助的金额为 1,179 万元。”

  对此,北交所对生物谷提出了两大问题。第一,结合下游市场需求、成本及费用变动、可比公司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净利润下滑的原因以及应对措施。第二,说明“灯盏花系列民族药创新改良项目”政府补助的发放主体、发放时间、具体用途,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另外,关于资金占用问题,北交所提及,“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尚未归还资金占用款为 2.57 亿元。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完成承诺及后续整改措施的提示性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通过资产质押、资产处置等方式偿还上述资金占用款。”

  对此,北交所对生物谷提出了两大问题。第一,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偿还安排的新进展, 以及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第二,说明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公 司在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为 1.89 亿元,同比增加 6.84%。其中,市场费用为 1.80 亿元,同比增加 7.38%。”

  与此同时,对于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一事,北交所针对“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为 1.89 亿元,同比增加 6.84%。其中,市场费用为 1.80 亿元,同比增加 7.38%。”,提问生物谷“说明销售费用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的情况”。

  除此之外,北交所下发的半年报问询函中,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均提到“外投资款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的情况”。

  (图片来源:巨潮资讯网、北交所、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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