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一是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二是必须到自己使用的券商营业厅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种证券市场,专门向暂时没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有融资需要和发展的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扩展资料:
针对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的包括: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想开通创业板的,在签署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需要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方可开通交易。
如果有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出现残疾或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也可以接受秉持公证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上市条件
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上市程序
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
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
第六步,发行与上市。
扩展资料
交易规则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1)股票;
创业板
(2)投资基金;
(3)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债券等);
(4)债券回购;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市创业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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