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怎么开形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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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第一代的连锁加盟店只用总公司的商品名及商标来销售总公司的产品,来行使Franchise的特权仅此而已。至于各店家的营业管理制度,则总公司既不会支援,也无权过问,店家可以自由发挥。
这类连锁店包括汽车、冷饮经销商以及加油站。通常我们谈论连锁加盟店时,不包括这类型,所以这类型属于广义的Franchise。不过这类型的连锁店迄今仍是Franchise界的大块,占有全部FC销售额的四分之三。
第二代现代连锁加盟店
现代型的连锁加盟店发展于50年代,并盛行于60年代,以速食业为代表,这种现代型连锁加盟店不同于传统型:即他不仅沿用了公司名、商标商品名,而且还继承了总公司的全套营业制度,包括进货的统一、地点的选择、店面的设置、人员的培训、统一的广告促销、标准化的销售,以及持续不断的经营管理顾问及财务支援、融通等。
这类型的连锁店也是我们目前所指的连锁加盟店。
由于有若干速食业者采用了这种连锁加盟系统,可以在短期间内成为巨大的产业,使得其他同类产业纷纷群起仿效,都投入到了连锁加盟经营。里?quot;Franchise这个字眼就是在这个时期普遍的流行起来。
但也因此引起了其他产业者持相反的态度,他们将加盟店的权利视为投资的对象,换句话说就是把加盟店面的不断增加作为聚敛财富的工具,并非扩大市场规模的利器。也有些公司只求一味讲究店面的数量导致失去控制,又监督不周、管理不当等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几家大型公司的经营失败案例。
第三代新式连锁加盟店
一提到连锁加盟店,一般人可能只联想到汉堡、炸鸡等速食业(也就是第二代的连锁加盟店),其实它的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的连锁业甚至服务业,这就是进入了第三代的新式连锁加盟店。
80年代连锁加盟界又有了重大的进展,它相对于第一代的传统、第二代的现代速食,现在已进入了第三代的新式连锁加盟系统。这种新式的第三代将第二代的经营手法给予多样化,即他不再局限于速食餐馆等特定行业,而包括非食品连锁业、旅馆业、不动产业、租赁业、健身美容业和商业服务业等。它不仅拓展了加盟业的领域,而且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服务业的崛起,特别是商业性服务业,诸如会计税务、广告、职业技艺训练及中介等等,其中针对企业的各项需要应运而生的服务更是连锁加盟界的生力军。
第四代连锁加盟店的国际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资讯的传播逐渐加速,世界也变得愈小,国与国、人与人的接触也是日益频繁,连锁加盟也自然的进入了第四代的所谓国际化时代。
IFA国际连锁加盟协会虽早于1959年成立于芝加哥,但成立初期一直只限于美国国内之区域性组织。直到近年才更积极的发挥其功能。目前IFA在世界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阿姆斯特丹、东京等地都设有分支机构,以便随时掌握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之动向,提供全球新的连锁加盟咨询和国际连锁行销网。
在拓展连锁加盟店的海外市场,促成FC国际化方面以美国积极也成功。以美国商务部的调查显示,全美342家加盟总公司在海外设有据点,而其加盟店总数高达32000家,输出国以加拿大为多,其次是日本。
连锁加盟的优缺点
连锁加盟的优点
(1) 由于总公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经营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自己去独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2) 好的总公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异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R&D部门,而享受这种好处。
(3) 由于总公司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像我们公司就为加盟者提供了全套的电脑会计系统),使加盟者能专心致力于销售的工作。
(4) 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等问题,都可以在同一品牌下而受到维护。
(5) 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可能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因是总公司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等杂项设备,都可以更便宜的买进,甚至信用贷款。
(6) 开张前的职前训练等种种装备工作,都可由总公司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另外如有其他私人的烦恼,也可以代为解决,如日本的连锁业,甚至还提供包括子女 *** 顾问等。
(7) 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公司为后盾,可为支援。
(8) 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公司咨询,帮助选址。
(9) 由于总公司对周围的环境随时做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的变化,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 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公司的成功,也等于是帮总公司拓展市场,是总公司乐见其成的。因此总公司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定与福利。
以上的十项优点,并非所有的加盟店都可以享受到,不过或多或少都具备了这些优点。
连锁加盟的缺点
(1) 由于连锁企业对于全体的一致性要求严格,加盟店如想完全独立自主是不可能的。
(2) 由于合同书上已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加盟店不太可能有自己的创意。当然加盟店可以将好的创意向总公司反映,也有被接受的可能。
(3) 由于商品及补充设备等,都是标准化、规格化,所以货源补充管道受限。
(4) 由于合同的限制,加盟店如果想把生意转卖给第三者,在未得到总公司同意前,是不被允许的,即使该店的土地及建筑物,都是加盟店自身所拥有。但通常只要原加盟者没有继续经营的意愿,而一切又遵守合同上的规定时,总公司也希望换一位经营意愿高的新加盟店主。
(5) 即使在合同终了之后,如果是从事类似的商业活动,仍是有若干的限制。
了解加盟店的特点及优缺点后,还要认清自己的情况、合同的内容,乃至合同背后的营运面所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毕竟连锁加盟事业是基于相互利益的获得而组成的一种行销方式,除了对其特点、优缺点的认识外,双方必须做相互的沟通及了解,进而合作无间,互助互惠, # # #,

传统第一代的连锁加盟店只用总公司的商品名及商标来销售总公司的产品,来行使Franchise的特权仅此而已。至于各店家的营业管理制度,则总公司既不会支援,也无权过问,店家可以自由发挥。
这类连锁店包括汽车、冷饮经销商以及加油站。通常我们谈论连锁加盟店时,不包括这类型,所以这类型属于广义的Franchise。不过这类型的连锁店迄今仍是Franchise界的大块,占有全部FC销售额的四分之三。
第二代现代连锁加盟店
现代型的连锁加盟店发展于50年代,并盛行于60年代,以速食业为代表,这种现代型连锁加盟店不同于传统型:即他不仅沿用了公司名、商标商品名,而且还继承了总公司的全套营业制度,包括进货的统一、地点的选择、店面的设置、人员的培训、统一的广告促销、标准化的销售,以及持续不断的经营管理顾问及财务支援、融通等。
这类型的连锁店也是我们目前所指的连锁加盟店。
由于有若干速食业者采用了这种连锁加盟系统,可以在短期间内成为巨大的产业,使得其他同类产业纷纷群起仿效,都投入到了连锁加盟经营。里?quot;Franchise这个字眼就是在这个时期普遍的流行起来。
但也因此引起了其他产业者持相反的态度,他们将加盟店的权利视为投资的对象,换句话说就是把加盟店面的不断增加作为聚敛财富的工具,并非扩大市场规模的利器。也有些公司只求一味讲究店面的数量导致失去控制,又监督不周、管理不当等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几家大型公司的经营失败案例。
第三代新式连锁加盟店
一提到连锁加盟店,一般人可能只联想到汉堡、炸鸡等速食业(也就是第二代的连锁加盟店),其实它的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的连锁业甚至服务业,这就是进入了第三代的新式连锁加盟店。
80年代连锁加盟界又有了重大的进展,它相对于第一代的传统、第二代的现代速食,现在已进入了第三代的新式连锁加盟系统。这种新式的第三代将第二代的经营手法给予多样化,即他不再局限于速食餐馆等特定行业,而包括非食品连锁业、旅馆业、不动产业、租赁业、健身美容业和商业服务业等。它不仅拓展了加盟业的领域,而且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服务业的崛起,特别是商业性服务业,诸如会计税务、广告、职业技艺训练及中介等等,其中针对企业的各项需要应运而生的服务更是连锁加盟界的生力军。
第四代连锁加盟店的国际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资讯的传播逐渐加速,世界也变得愈小,国与国、人与人的接触也是日益频繁,连锁加盟也自然的进入了第四代的所谓国际化时代。
IFA国际连锁加盟协会虽早于1959年成立于芝加哥,但成立初期一直只限于美国国内之区域性组织。直到近年才更积极的发挥其功能。目前IFA在世界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阿姆斯特丹、东京等地都设有分支机构,以便随时掌握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之动向,提供全球新的连锁加盟咨询和国际连锁行销网。
在拓展连锁加盟店的海外市场,促成FC国际化方面以美国积极也成功。以美国商务部的调查显示,全美342家加盟总公司在海外设有据点,而其加盟店总数高达32000家,输出国以加拿大为多,其次是日本。
连锁加盟的优缺点
连锁加盟的优点
(1) 由于总公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经营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自己去独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2) 好的总公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异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R&D部门,而享受这种好处。
(3) 由于总公司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像我们公司就为加盟者提供了全套的电脑会计系统),使加盟者能专心致力于销售的工作。
(4) 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等问题,都可以在同一品牌下而受到维护。
(5) 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可能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因是总公司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等杂项设备,都可以更便宜的买进,甚至信用贷款。
(6) 开张前的职前训练等种种装备工作,都可由总公司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另外如有其他私人的烦恼,也可以代为解决,如日本的连锁业,甚至还提供包括子女 *** 顾问等。
(7) 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公司为后盾,可为支援。
(8) 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公司咨询,帮助选址。
(9) 由于总公司对周围的环境随时做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的变化,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 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公司的成功,也等于是帮总公司拓展市场,是总公司乐见其成的。因此总公司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定与福利。
以上的十项优点,并非所有的加盟店都可以享受到,不过或多或少都具备了这些优点。
连锁加盟的缺点
(1) 由于连锁企业对于全体的一致性要求严格,加盟店如想完全独立自主是不可能的。
(2) 由于合同书上已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加盟店不太可能有自己的创意。当然加盟店可以将好的创意向总公司反映,也有被接受的可能。
(3) 由于商品及补充设备等,都是标准化、规格化,所以货源补充管道受限。
(4) 由于合同的限制,加盟店如果想把生意转卖给第三者,在未得到总公司同意前,是不被允许的,即使该店的土地及建筑物,都是加盟店自身所拥有。但通常只要原加盟者没有继续经营的意愿,而一切又遵守合同上的规定时,总公司也希望换一位经营意愿高的新加盟店主。
(5) 即使在合同终了之后,如果是从事类似的商业活动,仍是有若干的限制。
了解加盟店的特点及优缺点后,还要认清自己的情况、合同的内容,乃至合同背后的营运面所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毕竟连锁加盟事业是基于相互利益的获得而组成的一种行销方式,除了对其特点、优缺点的认识外,双方必须做相互的沟通及了解,进而合作无间,互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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