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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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并强调:.(1)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不得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和排斥农民工。.(2)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犯罪活动。.(3)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4)输入地要把农民工岗位技能纳入当地职业培训计划。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5)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强制提取职工 *** 培训费,用以组织的培训。,积极营造农民创业创新环境
  加强落实和创设。贯彻落实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认真梳理并广泛向农民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督察落实,打通落实“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落地生根。
  积极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推动强农惠农富农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创设新的。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等根据有关规定,吸引相关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地方开展农民创业创新示范试点活动。
  在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等农业部认定的各类示范县范围内,根据相应的标准和条件,选择并支持一批落实好、创业创新环境优、氛围浓、人数多、成功率高的县开展示范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带动农民创业创新。
  努力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
  形成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区。按照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支持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园区成为农民创业创新园区,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
  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搭建农民网上创业平台。依托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等平台,支持农民依托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平台电商、信息服务商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为农民创业创新开辟新途径。
  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辅导师
  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先进的远程传输手段、远程 *** 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按照现有的各类培训规划,从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从有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创业带头人和科研院校专家中,筛选培养一批创业辅导师,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本领,支持农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平台,领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总结推广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经验
  研究探索农民创业创新模式。立足农村实际,总结创业实践,研究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发展模式,推广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成熟经验。树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典型。以开展创业创新农民宣传推介活动为载体,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勤于耕耘的农民创业创新典型选拔出来,总结推广好典型、好机制、好创意,引导广大农民在创业创新中学习借鉴。
  进一步健全农民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综合类服务。依托现有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健全服务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民创业创新提供综合性服务。
  大力开展专业类服务。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市场拓展等行业服务以及、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技术等专业化服务。开展信息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充分利用TEL、网络、V、微博等,开通服务热线,开展信息引导;鼓励举办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论坛、沙龙、大讲堂、训练营等各类公益活动。, # # # #,

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并强调:.(1)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不得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和排斥农民工。.(2)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犯罪活动。.(3)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4)输入地要把农民工岗位技能纳入当地职业培训计划。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5)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强制提取职工 *** 培训费,用以组织的培训。

积极营造农民创业创新环境
  加强落实和创设。贯彻落实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认真梳理并广泛向农民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督察落实,打通落实“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落地生根。
  积极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推动强农惠农富农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创设新的。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等根据有关规定,吸引相关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地方开展农民创业创新示范试点活动。
  在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等农业部认定的各类示范县范围内,根据相应的标准和条件,选择并支持一批落实好、创业创新环境优、氛围浓、人数多、成功率高的县开展示范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带动农民创业创新。
  努力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
  形成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区。按照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支持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园区成为农民创业创新园区,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
  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搭建农民网上创业平台。依托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等平台,支持农民依托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平台电商、信息服务商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为农民创业创新开辟新途径。
  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辅导师
  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先进的远程传输手段、远程 *** 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按照现有的各类培训规划,从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从有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创业带头人和科研院校专家中,筛选培养一批创业辅导师,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本领,支持农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平台,领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总结推广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经验
  研究探索农民创业创新模式。立足农村实际,总结创业实践,研究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发展模式,推广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成熟经验。树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典型。以开展创业创新农民宣传推介活动为载体,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勤于耕耘的农民创业创新典型选拔出来,总结推广好典型、好机制、好创意,引导广大农民在创业创新中学习借鉴。
  进一步健全农民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综合类服务。依托现有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健全服务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民创业创新提供综合性服务。
  大力开展专业类服务。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市场拓展等行业服务以及、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技术等专业化服务。开展信息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充分利用TEL、网络、V、微博等,开通服务热线,开展信息引导;鼓励举办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论坛、沙龙、大讲堂、训练营等各类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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