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新细则(湖州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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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讯 日前从宜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宜春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之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春市稳步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力推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彰显了奋力打造江西综合实力强市的国资国企担当,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国资国企聚焦主业,做优做强,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宜春市国资委以全面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党对国资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完成了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圆满完成了农垦、粮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到2015年底,全市企业改制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安置职工20多万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改革先进单位”。2017年,市本级开始推动政府投融资企业转型发展,按照“1+5”模式组建了市属国有企业体系,2020年再次优化,形成了“1+N”国有企业架构。2020年以来,全市国有企业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有效推动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实现了“优化、规范、增强、提升、强化”的目标,在“量、质、效”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111亿元,2021年实现经营收入92.19亿元,上缴税收2.44亿元。进一步优化整合了国有资产资源,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大了经营性资产向国有龙头企业集中力度。其中,市发投集团资产总额达到1700亿元,各县(市、区)都建成了至少一家100亿元以上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围绕“4+3+N”现代产业体系进行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突出主责主业,不断推动国有企业转型转实。十年来,宜春市属国有企业自营性投资项目从无到有。截至2021年底,自营性投资项目89个,投资总额125.17亿元。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重点引导国有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投资布局。截至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投资项目25个,投资总额85.79亿元。

国资国企探索创新,勇于变革,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及《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形成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体系。坚持把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企改革重要内容,12户企业建立董事会,向7户企业派入外部董事46名,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应派尽派。始终坚持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常态化管理体系,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属一、二类企业49名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实现应聘尽聘、应签尽签,并严格按照考核兑现薪酬。制定了《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人事管理办法》,按照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对全部市属企业定岗定员,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建立了全员绩效考核制度,规范了企业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员工工资收入和经营业绩挂钩。2021年来,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招聘153人,引进高层次人才35人,市场化公开招聘比例达到100%;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50人,竞聘上岗比例达到47%;中层管理人员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14人,退出比例达到13%。

国资国企精准施策,建章立制,有力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宜春市国资委按照国务院《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要求,加快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本监管转变,进一步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梳理,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建立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国资监管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宜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35个,操作规程 28个,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管控约束,不该管的坚决放开,该管的坚决管住管好。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强化市发投集团在“1+N”国有企业体系架构中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能,探索建立综合管理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双中心”模式,由其对各子企业实现穿透式、专业化管理。加强了企业经营风险管理,实行了国有企业政府性项目投资、自营性项目投资、融资和担保年度计划管理,有效防控了风险。市政府成立了投融资风险防范工作组,市发投集团成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各企业设立了“风审会”“投审会”等风控机构,规范了投融资决策操作程序。(张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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